0109 软膏剂 乳膏剂

软膏剂 系指原料药物溶解或分散于油脂性或水溶性基质中制成的均匀半固体外用制剂。

根据原料药物在基质中的溶解或分散状态,分为溶液型软膏剂和混悬型软膏剂。溶液型软膏剂为原料药物溶解(或共熔)于基质或基质组分中制成的软膏剂;混悬型软膏剂为原料药物细粉均匀分散于基质中制成的软膏剂。

乳膏剂 系指原料药物溶解或分散于乳状液型基质中制成的均匀半固体外用制剂。

乳膏剂由于基质不同,可分为水包油型乳膏剂和油包水型乳膏剂。

软膏剂、乳膏剂在生产与贮藏期间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一、软膏剂、乳膏剂选用的基质应考虑剂型特点、原料药物的性质,以及产品的疗效、稳定性和安全性。基质也可由不同类型基质混合组成。软膏剂、乳膏剂根据需要可加入保湿剂、抑菌剂、增稠剂、抗氧剂、pH调节剂和透皮促进剂等。

二、软膏剂基质可分为油脂性基质和水溶性基质。油脂性基质常用的有凡士林、石蜡、液状石蜡、硅油、蜂蜡、硬脂酸、羊毛脂等;水溶性基质主要有聚乙二醇、丙二醇等。

三、乳膏剂基质由油、水和乳化剂组成。乳化剂分为水包油型和油包水型。水包油型乳化剂有钠皂、三乙醇胺皂类、脂肪醇硫酸(酯)钠类、聚山梨酯类和聚氧乙烯醚类等;油包水型乳化剂有钙皂、羊毛脂、单硬脂酸甘油酯、脂肪醇和脂肪酸山梨坦类等。根据实际应用需要,水包油型和油包水型乳化剂可组合使用。

四、软膏剂、乳膏剂在确定处方时,应评估和考察加入抑菌剂的必要性、抑菌剂类型和加入量,若加入抑菌剂,该处方的抑菌效力应符合抑菌效力检查法(通则1121)的规定。

五、软膏剂、乳膏剂基质应均匀、细腻,涂于皮肤或黏膜上应无刺激性。混悬型软膏剂中不溶性原料药物,应预先用适宜的方法将不溶性原料药物制成细粉,确保粒度符合规定。

六、软膏剂、乳膏剂应具有适当的黏稠度,应易涂布于皮肤或黏膜上,不融化,黏稠度随季节变化应很小。

七、软膏剂、乳膏剂应无酸败、异臭、变色、变硬等变质现象。乳膏剂不得有油水分离和胀气现象。

八、除另有规定外,软膏剂应避光密封贮存。乳膏剂应避光密封置25℃以下贮存,不得冷冻。

九、软膏剂、乳膏剂在制剂确定处方时,一般应评估和检查流变学、体外释放、管内均匀度、pH值等;当药物呈溶解状态时,不应有结晶析出;当药物呈混悬状态时,一般应检查晶型变化。

十、软膏剂、乳膏剂所用内包装材料,不应与原料药物或基质发生物理化学反应,无菌产品的内包装材料应无菌。

十一、软膏剂、乳膏剂用于烧伤治疗如为非无菌制剂的,应在标签上标明“非无菌制剂”;产品说明书中应注明“本品为非无菌制剂”,同时在适应症下应明确“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Ⅰ度或浅Ⅱ度)”;注意事项下规定“应遵医嘱使用”。

除另有规定外,软膏剂、乳膏剂应进行以下相应检查。

【粒度】除另有规定外,混悬型软膏剂、含饮片细粉的软膏剂照下述方法检查,应符合规定。

检查法 取供试品适量,置于载玻片上涂成薄层,薄层面积相当于盖玻片面积,共涂3片,照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通则0982第一法)测定,均不得检出大于180μm的粒子。

【装量】照最低装量检查法(通则0942)检查,应符合规定。

【无菌】用于烧伤[除程度较轻的烧伤(Ⅰ度或浅Ⅱ度)外]、严重创伤或临床必须无菌的软膏剂和乳膏剂,照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检查,应符合规定。

【微生物限度】除另有规定外,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和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6)及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通则1107)检查,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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