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24 玻璃容器容量测定法
药品包装用玻璃容器的容量可分为标线容量和满口容量。标线容量系指灌装水的液面与标线齐平时容器内水的体积,也称公称容量;满口容量系指灌装水的液面与瓶口顶部齐平时容器内水的体积。
测试环境:供试品和水均应在常温(10~30℃)放置30分钟以上。
第一法 间接法
本法用于玻璃容器的容量测定,通过测量玻璃容器灌装前、后的质量差值,计算玻璃容器的容量。
仪器装置 分析天平 灵敏度为0.1g(当称重大于10g时,灵敏度不大于0.25g;当称重大于250g时,灵敏度不大于0.5g;当称重大于1000g时,灵敏度不大于称重量的0.125%)。
测定法 取干燥洁净的供试品置于天平上称量,记下质量m1(g),然后将供试品置于水平工作台上加水至规定位置(测定标线容量时,加水至凹液面与供试品标线齐平;测定满口容量时,加水至液面与供试品瓶口齐平),注意应保持供试品外壁干燥。再将上述加水后的供试品置于天平上称量,记下质量m2(g)。
结果计算 供试品的容量(标线容量或满口容量)按下式计算。
V=(m2-m1)/ρ
式中 V为标线容量或满口容量,ml;
m1为供试品的质量,g;
m2为供试品与水的质量,g;
ρ为水的密度(常温下为1g/ml)。
第二法 直接法
测定法 取干燥洁净的供试品,加水至规定位置(测定标线容量时,加水至凹液面与供试品标线齐平;测定满口容量时,加水至液面与供试品瓶口齐平),将水转移至预经标化的干燥量入式量筒中(量具的大小应使待测体积至少占其额定体积的40%),尽量倾净。读出每个供试品中水的体积,即为每个供试品的标线容量或满口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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